當要求鋼焊后在690℃退火長達24h時,為了仍能保證,不致降低母材的力學性能,就應當把淬火后的回火溫度選得低些,一般選在650℃。鋼焊后退火要求在較低的溫度610℃下進行,其回火參數約為19,所以淬火后就可以直接在得到力學性能的溫度650℃下回火。
關于回火參數的計算,文獻中多有報道。在此,應當把淬火后的回火、焊接的中間退火和焊后退火等不同時期的溫度和時間換算成在同一溫度不同當量保溫時間下的回火,然后再按此溫度及當量時間的總和計算出回火參數。
山西建業鍛壓鍛件熱處理加熱時,根據鍛件入爐時爐溫的不同可分為三種情況。 冷鍛件裝入爐溫已升到淬火或正火溫度的爐內加熱,這是小型零件常用的一種加熱方式,但對大型鍛件來說是屬于快速加熱范圍了,隨著鍛件冶金質量的提高,這種加熱方式在大型鍛件上的應用也越來越多了。
鍛造廠加工鍛件首先是鍛造,鍛造好后鍛件進行檢驗。鍛造是根據鍛件的材料、形狀、尺寸及工藝要求選擇相應的鍛造設備。鍛件必須在工藝文件指定的設備上進行鍛造。
鍛造前操作人員應熟悉鍛件圖及工藝文件。山西建業鍛壓鍛造前所用工、模具必須采用正確的方法預熱至規定的溫度。根據鍛件復雜程度、材料和工藝要求,選用合適的潤滑劑。
坯料在鍛造前和鍛造過程中應注意去除氧化皮。鍛造時,必須嚴格控制始鍛溫度、終鍛溫度、變形程度和變形速度。鍛造操作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工藝規程和工序卡進行。并隨時注意坯料變形是否正常,如發現折摺、裂紋等缺陷,必須立即采用適當方法加以清除,在不影響鍛件質量情況下方可繼續鍛造。